根据地大学校办发〔2025〕29 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校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2024年度岗位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国际合作处负责人及人事秘书参加学校组织的工作布置会后,传达了今年岗位聘用相关政策,结合实际,特制订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以岗位职责为依据,突出工作绩效,分类分级全面考核。
(二)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相结合。
(三)个人自评、学术评价与组织评价相结合。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二、组织构成
(一)根据要求成立聘期考核工作小组(按姓氏笔划为序)
组长:关庆锋
组员:甘义群、龙涛、张晓珊、范陆薇
秘书:徐侨伊
(二)主要职责
1、根据考核内容,结合本单位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制订聘期考核实施细则。
2、组织并实施本单位聘期考核工作。
3、公示考核结果,接受并处理申诉。
4、汇总考核结果并报学校审定。
三、考核内容
(一) 聘期考核内容依据学校规定的各级各类岗位基本岗位职责、学校以及公司与教职工签订的《岗位任务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的具体职责任务要求等规定,主要考核教职工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和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重点考核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
(二) 聘期考核中涉及的各级各类岗位基本职责依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2021年修订版)》中《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岗位聘期考核实施办法(修订 )》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 业绩成果以聘期内取得的为准。
四、考核、聘用程序
(一)公布聘用、考核方案
成立岗位聘期考核评审小组,制定岗位聘用考核实施细则并在本单位组织实施。
(二)上交个人材料
教职工进行个人总结,通过人事信息系统如实填报相应岗位聘期考核内容,对“教师一张表”以外的数据提供必要支撑材料。
(三)单位审核、公示
工作小组对教职工上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结果进行公示。
五、时间安排
(一)7月1日前,成立聘期考核工作小组,制定并公布考核实施细则。
(二)7月10日前,个人自评,所在科室审核;
(三)7月28日前本单位审核,组织评议考核,公示考核结果和材料,在人事信息系统中提交人力资源部。
国际合作处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