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遴选通知】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 本科插班生奖学金项目(第一批)

发布人:张晓珊发表时间:2025-02-19点击:

为深化中俄、中乌、中白在各领域的合作,促进国内高校与俄乌白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国际化人才培养,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实施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我校与俄罗斯彼得大帝圣彼得堡理工大学、俄罗斯彼尔姆国立科研理工大学俄罗斯西伯利亚联邦大学合作的本科插班生项目2025秋季学期项目选派计划如下:

一、 留学单位、选派类别及资助内容

留学单位

俄罗斯彼得大帝圣彼得堡理工大学

俄罗斯彼尔姆国立科研理工大学

俄罗斯西伯利亚联邦大学

学校排名

2025THE世界大学影响力排名501-600

2025THE世界大学影响力排名1501+

2025THE世界大学影响力排名1001-1200

留学类别

本科插班生(6-36)个月

选派专业

土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电气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软件工程、应用经济学国际贸易学、金融学、统计学)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

生物工程、环境工程、统计学、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

选派名额

5人以内

6人以内

4人以内

选派年级

大二、大三、大四在读本科生

大三、大四在读本科生

大三、大四在读本科生

学习内容

专业课程学习

实验室交流

专业课程学习

资助内容

免学费、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参考网站

https://english.spbstu.ru/

https://pstu.ru/en/study/programmes_in_english/

https://www.sfu-kras.ru/cn


二、入选条件及要求

1.符合《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 18 周岁。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类别条件

本科插班生:国内高校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含)以上计划内统招本科生,品学兼优,专业同年级排名30%以内,无不及格科目;具有熟练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达到托福80/雅思6.0/CET4 490/CET6 450或同等英语水平。


三、人员选拔办法及录取

1.我校负责选拔推荐工作;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审核、录取。

我校根据获批资助项目立项通知及本单位制定的项目执行和管理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符合条件的优秀人选,经评审和公示后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项目单位推荐、选拔及公示工作应于申请人网报前完成,公示时间应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2.申请时间及方式

1)校内预报名: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信息门户-服务中心-学生服务-大学生国际交流项目(https://i.cug.edu.cn/web/#/current/sys-modeling/app/app-511-gjjlxm/listView/allWorkflow/all提交报名申请,学院及国际合作处审核,国际合作处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评审。

校内预报名截止时间:202533

2)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 3150-2614

我校统一组织推荐人选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

养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在线提交。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3.录取时间

录取结果将于 20255月(第一批)公布。申请人可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四、人员派出

录取人员需自行与国外留学单位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派出时间以国外留学单位确定的时间为准。


五、申请及选派程序

自录取之日起派出

1.被录取人员应在规定的留学资格有效期截止日期前派出(申请时外语未达标人员,应按信息平台提示先上传外语合格水平证明)。

2.录取后,仔细阅读《出国留学人员须知》(该文件可在登陆信息平台办理派出手续时按提示下载查阅)。

3.签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奖学金专用银行卡,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4.在信息平台选择相关留学服务机构(根据户籍所在地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2家机构中进行选择);

5.联系已选择的留学服务机构咨询机票及其他派出事宜。

6.留学人员自抵达留学目的国后10日内,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及留学服务机构出具的报到证明并按照留学所在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办理报到手续。


请符合基金委遴选条件的同学,于202533日下午2点之前完成校内预报名。学校根据预报名情况确定可在基金委申请的候选人名单。候选人须严格按照基金委规定和老师指导进行申报。申报材料不合格者,将不予以最终推荐。工作中有何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国际合作处联系。

联系方式:南望山校区国际合作处218办公室李雅莉老师

联系电话:027-67884215    

参加项目的同学请务必加入项目QQ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