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优秀本科生申请2026年加拿大Mitacs本科生实习合作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人:吴丹发表时间:2025-08-12点击:

各学院、相关单位:

2026年暑期,国家留学基金委(以下简称CSC)将在双一流建设高校中选派不超过260名优秀在读本科生赴加拿大高校开展科研实习。现将项目信息及校内选派事宜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四)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200711日以前出生),20259月份后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在读四年制本科的三年级学生,或五年制本科的四年级学生。

(五)品学兼优,其中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无不及格科目;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六)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七)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要求。

申报时若外语水平未达标,须于派出前达到外语合格要求并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八)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 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2. 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3. 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二、项目具体信息

(一)选派专业无限制。

(二)全国不超过260人,我校推荐名额不限。

(三)实习期限为3个月。实习内容主要包括:跟随导师进行相关科研实习;与加拿大行业及政府代表展开交流;参加Mitacs举办的职业发展研讨,主题包括团队合作、交流与沟通技巧及创业等;撰写与实习研究课题相关的论文,将有机会以报告会形式向加拿大高校师生及行业代表汇报研究成果;与来自其他国家的学生开展交流活动。

(四)国家留学基金委向留学人员提供2个月的奖学金生活费(1,800加元//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签证申请费;Mitacs向留学人员提供1个月的奖学金生活费(2,200加元//人)、留学人员实习期间加方高校收取的学生管理费和医疗保险费。

四、申请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太平洋时间2025917日(周三)13:00

 外方申请:申请人登录Mitacs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mitacs.ca/en/programs/globalink/globalink-research-internship),查询课题列表并完成网上申请。加方咨询电子信箱:helpdesk@mitacs.ca。此阶段无需向中方进行申请。

 (二)20251217日前

项目匹配Mitacs按照其要求和中方提供的学生资格要求进行初审,对通过初审的候选人进行加方院校和导师匹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匹配成功的候选人名单,并通知相关候选人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完成中方申请。

 (三)北京时间20251231日晚24:00

 中方申请:获得Mitacs录取通知的学生向学校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具体包括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中英文成绩单、外语水平证明、Mitacs录取通知、专家推荐信、个人简历(中英文)、个人学习计划、学院签字盖章的项目推荐意见表(见附件))并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按照留学基金委通知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在线提交。未通过加方匹配者,此阶段无须进行申请。

网上报名时申报项目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选择与加拿大Mitacs本科生实习合作奖学金受理机构名称选择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计划留学单位、国外导师信息与Mitacs录取通知一致。

(四)202617日(周三)晚24:00

校内审核:学校需网站公示推荐人名单,并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信息平台完成线上审核、推荐及上报工作,上报材料包括推荐公函、推荐人员名单等。

20262月底前,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各高校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后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五)20265月前: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录取通知并计划如期参加项目的学生,请于20265月出发前,登录校内信息门户大学生国际交流项目线上审批管理系统,完成离校审批手续。

五、项目联系信息

国家留学基金委联系人:王奕豪

联系电话:010-66093916

电子邮箱:md4@csc.edu.cn


 校内项目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27-68789305

 联系邮箱:43851710@qq.com


留基委官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s/3806


                                        国际合作处

                                        2025.08.11

附件:1.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

2.项目推荐表